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5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各单位推荐的硕士学位论文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且原则上已获评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详见附件1)。
(二)学位论文以中文撰写,且不涉密。
(三)学位论文不得出现意识形态问题或政治性问题。
二、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应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报,答辩后取得的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生本人的创新成果可以补充到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二)各单位汇总申报名单后,提交给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组织校级评审,产生拟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学位办。
三、报送材料及日期
(一)报送材料
1. 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
2. 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其中纸质版须签字、盖章)。
(二)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291820。
研究生处
2025年11月26日